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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到递交《关于申请变更住房公积金扣贷方式的报告》(见附件),申请事项为因本人收入较低,请求【长沙】

今天,我到递交《关于申请变更住房公积金扣贷方式的报告》(见附件),申请事项为因本人收入较低,请求将我每年支取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后期每月的还贷,而不是一次性扣收贷款。贷款部门某负责人答复我:对在省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的人员,每年支取的住房公积金都是一次性扣收借款人的贷款,不能将支取的住房公积金放在借款人还贷账户上用于以后每月还贷。据我了解,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和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都可将每年支取的住房公积金用于以后每月的还贷。多年来一直秉承服务至上的原则,我们广大缴纳住房公积金顾客也深有感受,也深表感激。但对“支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扣贷”的硬性规定,而不是让借款人自主选择“直接还贷”或是“归还月供”这个方面,广大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对此意见较大,特别是经济收入较低的借款人苦不堪言,承受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和诚信危机:如讲求信用,每月另用工资性收入按时还贷,生活将陷入贫困;如不按时还贷,将面临个人信用缺失。的确是进退两难。而造成这种局面的唯一原因就是的“支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扣贷”这种不合理规定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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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6 热心网友

    您好,按月对冲还贷的政策中心已经提出,现在正在审批中,只是暂时还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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