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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一审,二审判决适用法律有错误,依据土地法第8条,62条规定,在农村不具备一个集体组织咸员身份的人您看能成功吗?

我认为一审,二审判决适用法律有错误,依据土地法第8条,62条规定,在农村不具备一个集体组织咸员身份的人,是没有资格享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可是在我的案子里,法院确依据对方在我的宅基地上建房时曾出资为由,判定对方享有80%的房产份额。=审法院称我方证人身份不明,我向高院申请再审,并提交新证据,可高院确说我提交的证据不属于再审期间提交的证据。现在我打算申请检查院抗诉,您看能成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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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5 热心网友

    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再审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才可以启动。可以试着找检察院抗诉,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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