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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由于国家政策原因,与另一卖家签订定金合同,被卖家罚没5万定金。

最近上海重申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外地单身人士,既使缴满12个月的社保,也不能够进行过户交易!我作为买家,与对方于2012年6月5日通过中介签订定金合同,并收取5万定金。现对方提出要求,以由于国家政策原因,不可抗力,不能进行过户交易,要求终止交易,退还5万定金。可否被支持?我的情况比较特殊,同时,通过同一中介于2012年6月10日,作为买家,与另一卖家签订定金合同,缴纳5万定金。现在,由于不能出手现有房屋,被动必须违约,被卖家罚没5万定金。如何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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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通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在我国劳动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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