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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退房如何赔偿?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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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是买方违约,二是卖方违约,三是双方都不违约,但双方就退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四是双方都违约,但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在买卖过程中,由于违约方的不同及所处的阶段不同,办理退房的程序也不同。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在购房的不同阶段出现退房情况时如何办理相关的手续。 订金(定金或认购金)阶段:买方已交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没有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按目前商品房买卖的惯例,卖方或其代理人一般都先介绍房产的基本情况,待买方交了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之后,卖方才与买方就合同的有关问题进行商谈,否则拒绝出示合同或拒绝讨论合同的条款。如果买方已向卖方支付了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没有说明所交款项的性质,也没有任何约定,这种情况无论卖方所预售项目有无《预销售许可证》,买方都可直接向卖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项,采取口头或书面方式均可,在卖方退回买方所交款项后,买方将发票或收据交还卖方,卖方可将所保留的房号售与他人,双方都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如果卖方不同意全额退款,买方可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要回全部款项。 如果卖方所售项目有《预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买方与卖方有约定,所交款项为定金,且如果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达不成一致意见,最终没有签订合同,所交款项予以没收,定金一律不退,这种约定有违公平公正的原则,应属强迫交易的行为,且定金是担保主合同履行的,主合同还没有成立,何以存在定金?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对这种约定似乎是认同的。笔者认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是部门规章,其效力低于法律,应以《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为准。这种情况如卖方拒不退还定金买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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