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租房 > 上海租房准备 > 我的房屋自7月1日出租他人,触电身亡,我们的合同约定租赁期内发生的各类事故和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都有乙方承担责任

我的房屋自7月1日出租他人,触电身亡,我们的合同约定租赁期内发生的各类事故和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都有乙方承担责任

各位律师好!我的房屋自7月1日出租他人,租赁人在装潢过程中一位电工(没有资质)触电身亡,现在弄得家翻宅乱。我的一栋别墅被拆得四通八达,院子里一片废墟。我们的合同约定租赁期内发生的各类事故和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都有乙方承担责任,承担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屋内死人,不吉,以后房子租不出,又卖不起……请求律师我该怎么办?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0****7 热心网友

    财产损害赔偿责任是怎样的?我国《侵权责任法》对于侵害他人财产权有这些的一些规定: 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二十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二十一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总而言之,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赔偿的范围一般是以实际损害、实际经济损失为依据。当然,这里的财产包括有形的财产,也包括无形的财产。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