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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本市购买了一处商场内出售的产权商铺(期房一次付款)并按已付房价款的5%赔偿买受人损失。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李老师您好: 我在本市购买了一处商场内出售的产权商铺(期房一次付款),在签定购房合同时有这样一条关于产权证登记的约定.如果卖家180天内办不下来产权证按以下方法解决: 1. 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18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5%赔偿买受人损失。 2、合同继续屡行,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规定二选一,他们让选2,请问如果我选1的话,到180天产权证真的没办下来,而房价行情上涨了,我不想退房,可以吗?商家会不会以办不下来产权证为由,强行给我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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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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