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其他 > 南京法律纠纷 > 我是一名房地产销售员工,给代理公司签的有劳务合同,还是在职状态,逾期违约金百分之八

我是一名房地产销售员工,给代理公司签的有劳务合同,还是在职状态,逾期违约金百分之八

你好,我是一名房地产销售员工,给代理公司签的有劳务合同,我现在还是在职状态,我是17年10月份左右入职的,当时承诺说的是提成一个星结算,项目启动后,开始两个星期还及时,后来2个星期,一个月 ,到现在4个月都没信,公司给的说法就是 正在协调,解决一下拖到现在,我的精神很受伤害,害怕自己的努力打水漂,由于本人去年6月份买了一套房,首付分期可以分2次,第三批款就是2018年6月20号还款,金额:7万左右,逾期违约金百分之八,我很着急,我的情况也跟项目经理反应了,经理没给予解决,我现在很没有办法!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旅****4 热心网友

    您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并非劳动合同,双方的关系是代理合同关系,因此,您不属于保险公司员工,保险公司无须为您办理社会保险,你如辞职,也无须提前一月向保险公司申请。本案中保险公司与其存在实际用工关系的员工签定代理合同,其目的有可能是规避用工风险,也有可能是出于编制上的考虑,总之不管如何,公司的这种不法行为致使员工无法享受劳动法赋予的种种权利,是严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行为。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