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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需要签了购房合同吗?哪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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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1 热心网友

    签约前,要严审发展商的主体资格。  首先,要看发展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看其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否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  其次,分期房和现房两种情况查验发展商的有关证件。假如购买期房,要审查发展商的“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特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两证。  假如购买现房,则只要审查《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依照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规定:“商品房现房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不得上市销售;房地产交易部门也不得办理商品房过户手续。”  再次,对于购买期房的,要认真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看其中批准销售的面积、地点、项目名称、销售内容等,看您欲购的房屋是否在该证批准销售的范围之内。假如批准销售的范围只是某一项目的A、B幢,而您欲购的是该项目的C幢的某一套,则您应慎重考量。  最后,依照建设部发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购房者可以在正式签约前要求发展商出示《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签约时的每一条款要约定得明确、实际、细致、规范。  通常来说,发展商在售房时使用的应该都是政府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但购房者还是要对其中的每个条款(特别是主要条款)与发展商反复磋商。现举其要点,分述有这些:  1.《合同》的前三条分别是项目建设依据、商品房销售依据、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前两条中的每一空格应该填写,第三条中应该明确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各是多少平方米。  2.《合同》中“面积的确认及面积差异的处理”,产权登记面积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登记的房屋面积。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时的处理方法,既可以由双方约定,也可以按照本条第2种方法处理(建议购房者与发展商约定采用这种方法)。该方法的主要优点是,购房者有较大的选取权,对购房者的权益保护力度大。该方法主要内容是:(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时,购房者既有权退房,也可不退房;不退房的,超过合同约定面积大于3%部分的房价款由发展商承担、产权归购房者;不足合同约定面积大于3%部分的房价款由发展商双倍返还给购房者。  对于付款方式,假如是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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