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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年拆除自己宅基地上围墙,树木将多余空地,4万元转让给了同村村民这合规么?

1、2013年拆除自己宅基地上围墙,树木将多余空地,4万元转让给了同村村民,当时没法律概念就写成将租宅转让给对方!当时征求过村委会意见,村干部同意,但是没出书面文件!现在的村书记举报我违反买卖宅基地,区国土局说要没收所得,并初50%,罚款!这合法么? 2、我祖母和姑姑,表弟一个户口本,2013年把20年前的老宅扩建了一部分,2016年都让确权签字了,但证一直没下来,现在村委会为扩建村室,要占这处宅基地就说未经村委会同意,违反抢占村集体土地,房子一分不补偿,要收回宅基地,这合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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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不合法,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拆迁补偿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要根据具体政策和被拆迁房屋、土地的实际价值确定。您这边如果有拆迁补偿不合理的问题,是可以找律师帮您提高补偿的。如想了解更具体的问题,欢迎您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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