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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逾期近2.5年,但他们到现在没有拿到任何交房证明,我们可以按开发商说的领钥匙吗?3%的规定执行?

住房逾期近2.5年,我们是否可以索回?合同上是2009年底前交房,逾期只谈石家庄市124号文,但现在开发商说可以领钥匙!但他们到现在没有拿到任何交房证明,我们可以按开发商说的领钥匙吗?另外开发商每户面积都多了6.8平米左右,实际房内面积几乎不变,只是又加了公摊面积!是否可按住建部 - 3%的规定执行?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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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摊面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房子的公摊面积的组成主要有两部分组成: 1、各个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了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的房屋和管理的房屋。 2、单元和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的水平投影的面积的一半。 但是凡是已作为独立使用的空间销售或者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该计入公用建筑面积的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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