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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两个月未住满,索要退款租金与押金,我该怎么办?

两个月前,通过房屋中介公司,与一位租客签下一年的《房屋租凭合同》,先收取三个月的租费及押金。租客2个月未住满,却要搬走,并要退款所未住的租费及押金费用。但本人阅读《房屋租凭合同》时,发现“违约的处理”之下“乙房违约的处理”中的第5条“合同期内若乙房(租客)中途擅自退租,所预付的租金及押金甲方(本人)可不予退还”。我想知道我是不是剩下一个月的房租费和押金不用退还租客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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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热心网友

    可以不退.但是做人留一线日后好想见多留一点也发不了家我一般是房费不退押金还给人家.你可以跟他商量看看 你怎么说都站理 实在商量不妥也不用鸟他.让他起诉去保证赢不了还麻烦他还要搭上起诉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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