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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好意思,我的问题询问了几次,但每次您的答复不大相同。只好再次询问。我是省直公积金,爱人是【长沙】

您好:不好意思,我的问题询问了几次,但每次您的答复不大相同。只好再次询问。我是省直公积金,爱人是长沙市直公积金,我和爱人从未使用和提取过公积金。我们家庭名下无房,现在用爱人的名义在长沙市公积金进行了购房贷款,首次购买了109平米的首套房。根据《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文件的有关条款,请问我是否能以首次购买首套房名义提取本人省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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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热心网友

    在省直公积金汇缴账户在申请贷款时没有异地贷款冻结可以按购房提取;对于您的回复,有些疑问!请问:我爱人用长沙市公积金在长沙市岳麓区购买房子属于异地贷款吗?应属于同城业务,而不是异地贷款。现在长沙市公积金只是要了解本人是否在省公积金贷款,并且要求省公积金不再同意本人在省公积金贷款,而不是要求冻结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功能。我理解:对于本家庭首次购买首套房,按省公积金政策我应能以购房名义提取我本人省公积金。请问是否可以?如果不能,请问省公积金的那个具体文件规定不行。请告之,谢谢!(201532614: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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