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子的优先受偿权怎么界定?-深圳
我买的房子都备案就差交房了,现在施工单位告开发商拖欠工款想要获得房子的优先受尝权,会对我的房子产生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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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涉及到三个主体(业主,开发商,施工方)和两个权利(业主的所有权及施工方的工程款求偿权)在担保物权中,工程款求偿权是先于登记过的抵押权的属于第一顺位,但是在你的问题中是担保物权与你本身的所有权的先后顺序问题,一般来说所有权应该是在先的。你有买卖合同及备案并不一定意味着你有了所有权,要看你有没有做过预告登记,如果做过,那这是你的房子,施工方没有权利动。除非他以某一价格从你这买回来再高价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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