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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3年5月购买的房子,到现在开发商因为证件不齐,又看到其他退房者房款至今要不下来

您好,我2013年5月购买的房子,到现在开发商因为证件不齐,迟迟不能交房,我欲退房,又看到其他退房者房款至今要不下来,特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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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热心网友

    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开发商违约时,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则购房者可以退房:1、开发商和购房者协商后都同意退房;2、商品房买卖合同里规定了退房的条件,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符合该条件;3、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构成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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