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交易过户 > 北京过户流程 > 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首付款已经支付,现在是房产过户前公示期内。她有权利把房子卖给别人吗?

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首付款已经支付,现在是房产过户前公示期内。她有权利把房子卖给别人吗?

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首付款已经支付,银行贷款审批已经下来,现在是房产过户前公示期内。卖家反悔,要我们加钱才卖。想咨询下,在公示期内,她有权利把房子卖给别人吗?现在房产证在房管局,但是卖家说不加钱就找人把房产证拿出来,我很担心,她把房子转卖掉!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h****8 热心网友

    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可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不可以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鉴于上述对您案件的分析,现从法律的角度作出如下建议:您在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时,应当说明真实情况,并明确交房时间,过户手续办理以及违约责任等。最后,关于本解答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文,您可以参考: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希望我的答复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