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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年我有一套位于湖南路的房屋我(卖)给了儿子(新房产证上写的是赠与),我现在想收回,是否可行,有偿赠与的条件是否一定要写进合同,如另附一协议是否可以——南京

前些年我有一套位于湖南路的房屋我(卖)给了儿子(新房产证上写的是赠与),我现在想收回,是否可行,有偿赠与的条件是否一定要写进合同,如另附一协议是否可以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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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1 热心网友

    您好,这个要看你们来协商了,赠予已经完成的话代表房子已经是对方的了,有偿的一般要写进合同的,附带的协议算不算这个要咨询相关法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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