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产网 > 合肥房产问答 > 合肥其他 > 合肥法律纠纷 > 2011年我在的单位招我时定的是每月出差两到三天后来2012年改成七天2014年又改成二十天我出不了这么长时间的差单位就和我解除劳动合同他这样的做法对吗

2011年我在的单位招我时定的是每月出差两到三天后来2012年改成七天2014年又改成二十天我出不了这么长时间的差单位就和我解除劳动合同他这样的做法对吗

2011年我在的单位招我时定的是每月出差两到三天后来2012年改成七天2014年又改成二十天我出不了这么长时间的差单位就和我解除劳动合同他这样的做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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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4 热心网友

    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 (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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