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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从2006年起在湖南省公积金中心缴纳公积金,之前在益阳市工作,公积金缴纳在益阳公积金中心【长沙】

您好,我从2006年起在湖南省公积金中心缴纳公积金,之前在益阳市工作,公积金缴纳在益阳公积金中心,并在益阳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面积141平方,因公积金贷款有误,后来还掉该笔公积金贷款重新从益阳市公积金贷款,导致现人行征信系统查询有两条公积金贷款记录,实际只有一套住房(可以在益阳市房管部门出具证明)。从2006年起因工作调动到长沙市工作,目前在长沙市无房,现欲在长沙市内购买供自住,请问:我在长沙市买房可以用省公积金贷款买房吗?如果可以,像这种在长沙市内无房情况,可以算作第一套房吗?利率与首付款是多少?谢谢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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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一笔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可以贷,首付40%,利率不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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