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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交上年度个人所得税,该如何做帐务处理.请大家帮忙

我公司是08年12月底新成立的,12月不用上交地税.但在12月份的工资中有扣个人所得税,但没有上交.现在09年1月该如何帐务处理.请大家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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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9 热心网友

    春节愉快! 如果你在08年12月份已计提,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修订)的规定,本来就应该是在次月7日内申报缴纳(09年1月是在1月12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所以,你只需要做如下会计分录: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春节过后补交,会被加收滞纳金的,即: 借: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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