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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新新家园12号楼12年通知交房(未核实,是否达到交房条件)_烟台

您好,新新家园12号楼12年通知交房(未核实,是否达到交房条件),物业通知从4月1日起收物业费:电梯费0.3元㎡.月+物业费0.4元㎡.月=0.7元㎡.月请问未拿钥匙未入住房主应如何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这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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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8 热心网友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已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另有约定的除外。(已交付,体现在交钥匙或开发商通知业主领钥匙之日起。)《龙口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龙政发[2006]43号)第八条规定:新开发的商品房在租售时,物业服务企业或开发商可与业主通过合同约定管理期限内的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并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新新家园小区属新开发的商品房,其前期物业服务费是物业服务公司与业主合同约定的,合同管理期限届满时,再按正常的定级、定价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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