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由开发商与开发商成立的一家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2010年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请问该物业公司有仅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用吗
我们所在小区于2008年5月交工,当时由开发商与开发商成立的一家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服务时间为2008年8月到2012年2月,2010年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但双方并未签订新的物业合同.因这家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差,小区内物业费除第一年费用扣业主装修保证金代收后,大部分业主均未交物业费.现物业公司选择了20多户业主起拆到当地仲裁委员会,经我们了解,物业公司至今都未取得相关从业资质,请问该物业公司有仅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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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