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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组这边要求其中至少一套安置房的产权家里人都要写上名字。我放弃不要安置房产权,是否可以?

动迁拿的几套安置房和补偿款,动迁组这边要求其中至少一套安置房的产权家里人都要写上名字。但家里只想把父母的写上,我和儿子的都不写,单独就拿补偿款。就是说,我放弃不要安置房产权,都给父母,这样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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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房产证上去掉一个人的名字有两种方式解决:一种是采取过户赠与的方式,一种是采取过户买卖的方式。   过户赠与的方式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过户买卖方式无需公证。两种方式都要缴纳一定的房产证登记费和房产过户手续费,登记费都是80元,手续费赠与方式按2元每平方计算,买卖方式按6元每平方计算。此外,房屋买卖和房屋赠与都要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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