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人员公积金提取问题_北京
您好,麻烦咨询您一个问题,我爱人之前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公积金一直未办理提取,后来2012年生育后就从该公司离职并至今未再工作,目前已回哈尔滨老家定居,请问这种情况如果现在想提取帐户里的公积金该如何操作?是否必须还要找离职的那家公司办理,可否通过注销帐户来提取?期待您的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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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填写《非本市户籍人员解除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15)。 非本市户籍缴存人不符合异地转移或销户提取条件的,如公积金账户封存半年以上、家庭生活困难或回家务农不再在北京工作,本人一再坚持要求销户提取的,需由本人填写承诺书后,办理销户提取,若在京重新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须将销户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全部退回。如未按要求退回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个人信息记入不良信息库,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五年后再次申请租购房提取时,曾提取的数额要在账户中封存。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异地,违规提取的不良记录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