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网 > 重庆房产问答 > 重庆贷款 > 重庆贷款利率 > 本人于2011年借销售部8万作为房子首付,合同期限2012年12月归还不要利息,请问您 我继续供房贷 没有一次付清欠销售公司的借款 公司有权利拍卖房子或不要我收房吗?

本人于2011年借销售部8万作为房子首付,合同期限2012年12月归还不要利息,请问您 我继续供房贷 没有一次付清欠销售公司的借款 公司有权利拍卖房子或不要我收房吗?

本人于2011年借销售部8万作为房子首付,(因为他们公司为提高销售量高活动)合同期限2012年12月归还不要利息,但是本人无力支付,导致银行的月供未付7万直到2014年12月累计19万含8万的利息和本金 请问您 我继续供房贷 没有一次付清欠销售公司的借款 公司有权利拍卖房子或不要我收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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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9 热心网友

    1、债务人未履行义务的,法院可以强制拍卖担保人的住房,用于偿还债务。 2、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担保人应当承担偿还责任。如担保人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的房屋等财产用于履行判决。 3、如该住房为担保人家庭唯一居住用房的,法院在将该房屋拍卖后,应当至少为担保人保留五到八年的房租作为其过渡安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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