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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贷款额度的判定咨询 _西安

请问关于二手房贷款额度判定的第五条中 “5、账户余额超出两万元以上: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倍数(18倍)×缴存时间系数。 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 借款人缴存时间 缴存时间系数 12个月(含)≤缴存时间≤36个月×1 缴存时间 > 36个月(累计36个月)×1.2 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5万元。” 的“账户余额”是否和前四条一样,含义是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而非必须要求主贷人一方账户余额超过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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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3 热心网友

    您好,如若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均按月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含)以上(从贷款申请时先前推12个月),且缴存账户状态正常;,且借款人及配偶账户余额合计超过20000元以上,可根据: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倍数(18倍)×缴存时间系数。 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 借款人缴存时间 缴存时间系数 12个月(含)≤缴存时间≤36个月×1 缴存时间 > 36个月(累计36个月)×1.2 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5万元。做初步的贷款额度核算。祝您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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