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是武汉市城市户口。1996年经洪山区和平乡大队同意卖了一块当地农民宅基地。同时办事了宅基地许可证160平方.按红线标准建筑2层楼房.现在要拆迁.可是按规定是拆一还一[160平方]可是拆迁只只还我
你好,我本人是武汉市城市户口。1996年经洪山区和平乡大队同意卖了一块当地农民宅基地。同时办事了宅基地许可证160平方.按红线标准建筑2层楼房.现在要拆迁.可是按规定是拆一还一[160平方]可是拆迁只只还我.120平方,这样合理吗,请求法律知询
全部1个回答
-
第三章拆迁补偿第十九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第二十条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作价补偿的金额按照所拆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第二十一条拆除用于公益事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人应当按照其原性质、原规模予以重建,或者按照重置价格给予补偿,或者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城市规划统筹安排。拆除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适当作价补偿。第二十二条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非住宅房屋,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商品房价格结算;偿还建筑面积不足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第二十三条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住宅房屋,偿还住宅房屋与被拆除住宅房屋之间的差价结算及超过或者不足所拆住宅房屋的原建筑面积部分的价格结算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二十四条拆除出租住宅房屋,应当实行产权调换,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因拆迁而引起变动原租赁合同条款的,应当作相应修改。第二十五条拆除有产权纠纷房屋,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期限内纠纷未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作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第二十六条对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签订抵押协议。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期限内达不成抵押协议的,由拆迁人参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实施拆迁。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作价补偿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由抵押人清偿债务后,方可给予补偿。
相关问题
-
大舅和妻儿的户口也在里面(大舅的妻儿也在别处分别都买了房子)现宅基地房屋面积已被3个舅舅所分(但都没有持宅基地使用证)请问宅基地拆...
答: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
-
1.我是一直生活在农村的农民具有单独的农村户口2.根据国发2004年28号文件精神,一户农户享受一处宅基地3.在这次拆迁中,我只享...
答: 农村房屋拆迁应当包括宅基地和房屋拆迁两个部分。宅基地因为被计算在总的征地面积中,因此对于具体的拆迁户来就,也应当获得补偿。但如果进行了宅基地的重新划拨,只补偿差额部分宅基...
-
前年政府规划建设时把父母在世时留给我们兄弟的房子拆迁了,.在规划测量宅基地面积时记录上写的是我的名字.我的问题是我现在户口在外省....
答: 通常情况下,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农村征用宅基地补偿标准如下: 宅基地补偿是根据各地不同而制定的,补偿标准要到当地相关部门去查。 如果觉得补偿标准太低: 1、可以去土地...
-
就算快拆迁了是否大队也不应该把户口本和宅基地证明都收走啊,农村的回迁房是否根本就办不了产权证啊是否外地人更不可能在那个产权证上写她...
答: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
-
城镇户口购买的农村宅基地,现此地拆迁补偿。最后能分得多少补偿金?如果原房主携款潜逃
答: 江阳-大山坪服饰鞋包 - 服装店租金7800元月
-
我户口在石家庄市,石家庄市有一套50平米的房子,在山区老家有宅基地如果拆迁有补偿吗?
答: 可以的,具体要看政府的拆迁补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