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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城务工人员解除劳动关系销户提取户籍性变更的问题_北京

本人原本是外地农业户口,根据中央户籍改革部署我省已全面取消农业户口,统一称为家庭居民户口且住宅地并未发生变化。针对这种情况在办理进城务工人员解除劳动关系销户提取公积金时贵单位所要求材料有没发生变化?是否提供户口变更前的老式户口本影印件还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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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目前政策,非京人员离职离京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非本市户籍人员离职离京,应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已在外省市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由提取申请人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由当地公积金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非本市户籍缴存人离职离京的,未在当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男年满55、女年满50周岁的可以办理销户提取。非本市户籍缴存人不符合异地转移或销户提取条件的,如公积金账户封存半年以上、家庭生活困难或回家务农不再在北京工作,本人一再坚持要求销户提取的,需由本人填写承诺书后,办理销户提取,若在京重新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须将销户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全部退回。如未按要求退回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个人信息记入不良信息库,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五年后再次申请租购房提取时,曾提取的数额要在账户中封存。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异地,违规提取的不良记录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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