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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个问题.今年10月份我租了一间门面房.当时租的时候房主没有告知这个门面房没有土地证,我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时候被当地工商所的同志告知一定要有土地证上标示为商业用房才可以办理执照,房东又不肯重

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今年10月份我租了一间门面房.当时租的时候房主没有告知这个门面房没有土地证,而且当时开发商造这个房子时候,是被规划为住宅用房的,而不是门面房,我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时候被当地工商所的同志告知一定要有土地证上标示为商业用房才可以办理执照,已经通知房东去办理了,要一个月以后才可以拿到,这样的话我就损失一个多月的时间了,房东又不肯重新签订租房合同,将日期往后推迟一个月,所以想请问一下,如果我不想租这个房子,是否可以退还之前交的定金,这样算不算我违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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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1 热心网友

    租房合同未到期,即使房东愿付违约金,租客也可以不搬走的,租客有权按照合同执行。 如原房东违反租房合同,除了赔偿违约金,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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