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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政府以一亩2万元人民币征用村里的土地(大概9亩)承诺用于做行政用地(派出所、2009年政府却把当初征用的土地以一亩700多万的价格变卖给商会做商业用地。

10年前政府以一亩2万元人民币征用村里的土地(大概9亩),承诺用于做行政用地(派出所、城监),村民没反对并大力支持,2009年政府却把当初征用的土地以一亩700多万的价格变卖给商会做商业用地。现在村民有意见,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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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寡****7 热心网友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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