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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介签了买卖房居间合同,不过买卖房居间合同上并没有写具体的付首付的时间以及交易的时间(因为我要把我当前的住房卖掉才有钱付)我手上的买卖房居间合同被中介给要了回去。

一个月前在中介的推荐下我看中了一套房子,并付了二万元定金给卖家,在中介签了买卖房居间合同,不过买卖房居间合同上并没有写具体的付首付的时间以及交易的时间(因为我要把我当前的住房卖掉才有钱付)。后来觉得房子还是不太好所以就终止了交易,我手上的买卖房居间合同被中介给要了回去。现我手上只有一份卖家签字的“定金收据”。想请教一下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这笔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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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 热心网友

    “定金”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如果没有上述情形,卖家无需返还定金。但你仍可以和气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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