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一手更名房子,首付17万也已经给了一手卖家.当时跟开发商售楼处也签订了56万的合同.事后开发商突然反悔说因为一手卖家跟他们签订的合同是44万,最高贷款只能贷30万
买的一手更名房子,当时跟一手卖家商谈的价格是56万,首付17万也已经给了一手卖家.当时跟开发商售楼处也签订了56万的合同.事后开发商突然反悔说因为一手卖家跟他们签订的合同是44万,所以你们虽然用56万买的,也必须签订44万的合同.说这样的话,最高贷款只能贷30万,而不是40万.说你们还差一手卖家10万,你们自己拿钱给.请问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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