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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辞职后住房公积金的问题_北京

我于2017年7月入职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8月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2018年8月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断缴,2018年至今未工作。现在,要入职外省的新的公司,请问原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怎样处理。若可以直接转入到新的就职地,请问办理流程是什么;若不可转入新的就职地,是否可以取出,办理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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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由北京市转到外省市工作并已在外省市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由申请人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转入申请。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转移业务,完成个人住房公积金数据及资金的转移,无需申请人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任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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