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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不合理问题_北京

您好!我想反馈一下,关于2018年9月17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12年可以贷到最高的120万元。如果我于今年购买一套200万的住房,申请贷款,缴存5年,可以贷款50万。对于现在大多数家庭,付了首付以后,只能再靠商业贷款申请100万甚至更高的贷款。商业贷款利率已大于5,远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然而我还将在未来10年甚至20年继续去缴纳住房公积金,但我还是只能享受到50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这对于我们来说严重的不公平。相对于2018年9月以前的政策很不合理。住房公积金的目的是为了减轻职工购房的压力,但实际政策并没有减轻压力。对于22岁毕业,国家鼓励二孩政策,那么结婚、首胎年龄基本在30岁以前,买房是刚需。那么这一群职工却只能享受到多少的公积金贷款额度?生活压力越来越大,公积金的政策更改以后,房贷每月多出1000元。北京市最低工资2000多一点。请问,您觉得合理吗?能解决这个问题也不是没有办法,当我再缴存满一年,可以向公积金再申请贷款10万,直到累计120万为止。我们可以每年将这10万还至商业贷款。这样商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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