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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让我抵押贷款,我觉得不公平。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

我将房子挂在天府新区某租售中心出售。17年3月19日,我们与买家签订买卖协议,买家帮我银行结案30万,我们和中介也清楚的告知买家,产权证会在17年4月初的时候下来。3月22日买家与我一起去银行结案,我们随同买家办理银行贷款资格后就在等待开发商下房产证。可就在3月23日后,成都出台新限购政策,买家被挡在门外无法过户。(房产证在限购后的4月初正式拿到手)。现在买家让我归还30万,但是钱还银行了,我也没有那么多钱。卖家让我抵押贷款,但是抵押贷款比我正常还房贷还要高,我之前好好的还银行已经还了3万只剩27万了,现在突然让我还比之前还高,而且从30万开始还,我觉得不公平。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对方提出走司法程序,会有怎样的情况和结果发生?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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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7 热心网友

    房子贷款中是不可以过户的,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房屋在按揭抵押期间,是不能进行过户等行为的;因为办理了抵押贷款的房子虽然你还留有房产证,但是他项权证是在银行,在未还清贷款之前是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只有在解除按揭抵押后,相关房屋才能进行过户。 有贷款抵押的房屋不可以办理产权过户。只有贷款偿还结束才可以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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