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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套房改房没办土地证,现补办土地证需原单位土地总证而单位已破产土地证已由国土局收回存档.而我现在到国土局查档案时却查不到原单位土地证总证.现无法办理,请教

我有一套房改房没办土地证,现补办土地证需原单位土地总证而单位已破产土地证已由国土局收回存档.而我现在到国土局查档案时却查不到原单位土地证总证.现无法办理,我该怎么办?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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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5 热心网友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申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去房管局申请时,需要产权人本人持身份证明到房管局办理挂失登记,然后凭房管局出具的遗失公告到公开发行的媒体登报,在规定的期限内无异议后,申请房管局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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