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房产网 > 长春房产问答 > 长春贷款 > 长春贷款利率 > 异地公积金已经转入长春公积金账户,能用总额申请公积金贷款么?[长春]

异地公积金已经转入长春公积金账户,能用总额申请公积金贷款么?[长春]

您好,我是在外地工作两年,辞职后三个月在长春工作,2017年有了长春的公积金账户,元宵节以后把外地的公积金转入了长春账户,现在一直工作状态,公积金账户也正常,请问能用现在账户里的总额申请贷款么?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7****0 热心网友

    您好,在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长春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满足长春市户籍(包含外五县市区),同时满足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相关住房贷款条件。申请长春市公积金贷款需满足:建立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自申请贷款之日起向前推,连续、足额、按时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申请贷款时个人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如您已经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内缴存,并且将之前在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封存后全额转移到长春市公积金账户内,需要原缴存公积金部门开具的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可以连续计算缴存时间及缴存基数申请贷款。贷款部门审核通过即可用转移后的总余额核算贷款额度。申请贷款时需同时提供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新单位的劳动合同。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