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网 > 重庆房产问答 > 重庆其他 > 重庆房产政策 > 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是什么呢?谁说一下?

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是什么呢?谁说一下?

全部2个回答

  • 头像
    B****w 热心网友

    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是: 1、房屋需经过验收合格。 2、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房屋的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的条件。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头像
    e****8 热心网友

    交房时间和楼盘入住时间是一样的,都是指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交房指的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

共 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