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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的房产提取配偶的公积金 _苏州

我婚前在外省纯商贷购买了一处房产,曾提取苏州公积金进行还贷。婚后夫妻二人又在苏州购买了一套房产,纯商贷,夫妻二人均签订了公积金委托还款协议。现在我的公积金账户中余额较多,够还苏州的房贷了,但是外省那套房产的房贷只能用工资还,生活压力比较大,想请问,是否能够提取我丈夫的公积金以偿还我个人名下外省那套婚前房产。如果可以,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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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根据上述情况,您夫妻均已签约本地商贷的还贷《委托协议》,不可以再以偿还异地房贷名义办理还贷柜面提取,建议通过调高月还款额的方式,来逐步消耗公积金账户剩余资金。如您本地商贷先还清,在无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可以以偿还外省商业性住房贷款名义,办理还贷柜面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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