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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没有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只有2004年的一份“物业收费收缴协议”和“小区管理公约”。其中载明“物业管理费交缴时间:

我们没有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只有2004年的一份“物业收费收缴协议”和“小区管理公约”。其中载明“物业管理费交缴时间:管理服务费自收楼通知书载明之日起即行计付,预收不超过12个月。产权人如果未能按期支付应付款项,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合法措施,并按日加收应缴费用0.2%的滞纳金。”现在是2012年的8月,目前的律师函怎么可以认定我欠2012年3月1日至2013年2月28日的物业管理费呢?而且我们本来未涨价前的物业费是1862元全年。今年物业私自涨价也没有和我们签订任何合同,就认定全年物业费为2235元,这怎么解释呢?物业还要和我们收滞纳金,该从哪一天算起呢?期待您的释疑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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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热心网友

    物业费是业主支付给物业公司的,用于管理、维护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的费用。按照小区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按月定期缴纳物业费。若不按照规定日期缴纳,可能会根据物业公司相关规定收取一部分的滞纳金。 过期物业费缴纳有两个方法。 方法一:可以亲自去物业公司,当面缴纳。缴纳时根据物业公司的规定,缴纳物业费和滞纳金。 方法二:登录付费通官网缴纳物业费。付费通有一个过期账单支付功能,可以解决你的过期物业费缴纳问题。过期账单支付是付费通网站的特色服务之一,用户可以使用缴费直通车方式支付您的过期账单。但是,过期账单销账时间可能会较长。您可以访问付费通相关页面查看目前支持缴费的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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