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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我的房子是6楼带7楼的套型(房子共7楼)。但6楼只有5.53平方,和7楼是通的。之前我老婆和买家以及中介共——南京

事由:我的房子是6楼带7楼的套型(房子共7楼)。但6楼只有5.53平方,和7楼是通的。之前我老婆和买家以及中介共同签订了一份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合同里的补充协议里签订了一条“甲方所售房屋仅为7层面积,不含6楼部分”。目前买家已交付1万元定金。请问:这条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我是否可以以“无效合同”为由,毁约。不将此房卖给买家。只将定金退付给买家,而不给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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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热心网友

    您好,如果您房屋6楼和7楼是一个产权证上的产权面积,是不可以分开交易的,您签订的合同也不可以那样写,但是既然你们已经签订了合同,原则上合同是有效的,如果您不想卖房了,也是属于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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