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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08年进入省直单位工作,一直到2012年8月,住房公积金缴纳一直都是正常的,201【长沙】

您好!我于2008年进入省直单位工作,一直到2012年8月,住房公积金缴纳一直都是正常的,2012年9月2013年2月,因为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停交了住房公积金,2013年3月办理复职,恢复缴纳住房公积金。请问这种情况下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吗?或者我在补缴了2012年9月-2013年2月的租房公积金,且自2013年3月正常缴纳租房公积金后,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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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中断缴交时间达6个月(含)以上的,要恢复缴交后,正常交满6个月才能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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