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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市北区居民,我申请的经济适用房,通知书已经拿到了。。现在我又想申请限价房,我应该怎么办?[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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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发〔2009〕6号)的有关规定,持有《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申请人只能申购限价商品住房项目;持有《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购房登记通知书》的申请人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或变更申购限价商品住房项目。 持有《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申请人需按规定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变更《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手续后方可申购限价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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