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您好,我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天津)购房,是否可以按照“购[北京]
您好,我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天津)购房,是否可以按照“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来提取?不按照“使用商业银行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提取,因为目前没有拿到借款合同。 请问是只要使用了商贷就必须办理完贷款,过完户,再按照“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来提取我的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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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情况符合“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填写106表,审核未通过,但提取申请人使用过商业银行贷款或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填写《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07),柜台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当场退回全部材料,留置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并按照所填写的内容录入系统,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发起“个人征信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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