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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小区的一处地下室,改造后我把它出租了,里面有几个房间,也有卫生间,你们工作人员来给了一份通知,电话联系后说地下屋不能出租住人,为什么?[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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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5 热心网友

    您好,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的规定, 您购买的这处地下室虽然可以出租,但不能出租用于住人。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土地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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