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会收房产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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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3 热心网友

    您好: 安置房就是动迁房,由于该类房产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所以这类仿佛的买卖除了会受到法律法规的规范,还会受到当地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安置房的交易不同于一般商品房的交易。但是安置房属于保障房,目前不属于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动迁居民如果想要转让或者出租安置房,必须要取得房产证并且满三年。如果三年以后房子不进行交易的话是不用缴纳房产税的,但是如果进行交易,那就另当别论了。根据国家规定,安置房被分为因重大市政工程而动迁建造的配套商品房,还有一类是因为开发房地站而动迁建造的商品房。如果是第衣类,被安置人是拥有对这套房屋的产权,但是规定在取得之后五年内不能进行交易。如果是第二类,这类安置房如市场上的一半商品房并太大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处理相对自由,可以交易。第衣类房屋交易的时间比较长,所以买家会由于市场因素的影响承担一定的风险。而且安置房如果还没有定位,风险往往就会更大,所以这类房屋在购买时一定要签署一份买卖合同。拆迁安置房属于居民居住房,所以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居民对其进行出租,自2008年其就需要缴纳一定税金。只要个人出租房屋,不管有何用途,都需要征收营业税,税率为3%的基础上减半,房产税则按照4%进行征收,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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