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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首次提取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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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取时间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时间是金每年6月份、12月份。6月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上半年房屋租赁费用;12月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下半年或全年房屋租赁费用。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计算;2.租住商品住.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南京公积金提取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提取时间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时间是金每年6月份、12月份。6月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上半年房屋租赁费用;12月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下半年或全年房屋租赁费用。提取额度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计算;2.租住商品住房的,未婚职工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900元计算,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计算。提取条件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2.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提取材料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2.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待与房产信息联网后可不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以及租住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关于这些问题的资料,小编就整理到这里,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我国法律在逐步完善中,我们也期待可以帮助到更多的人。如果有这方面的需求,可以到华律网获取更多法律知识,也可以找律师进行专业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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