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公有住房人死可以收回吗
全部1个回答
-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新的承租人:(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在共同居住的中确定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子女,按他处住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3、原承租人的父母;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3、原承租人的父母;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相关问题
-
【华英城墅景湾(别墅)】 有土地证吗?
-
【旺城壹号】 想在这个小区买个两居室,首付要准备多少?
-
使用权多久的
答: 想了解什么使用权多久
-
【御景华府】 现在单价多少
-
【天南广场】 有摩托车停车位吗?
答: 有,楼下可以停,也可以开上车房或者平台
-
【华英雅筑】 你好,这是电梯房还是步梯的
答: 步梯电梯都有,具体看哪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