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会收房产税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拆迁安置房都是居民居住用房。根据我国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居民个人自用的房屋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居民个人的房屋出租的,根据财税〔2008〕24号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拆迁得来的房,正常缴税,不会加收20%的个人所得税。但将来出售时,会因为不是家庭少有住房而要交个人所得税。这个个税目前只在北京执行差额20%,其他城市还是交1%,你也可以转嫁到买方头上。具体情况还要看以后政府政策。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