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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商铺出售怎么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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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交纳   1、交5261易服务税4102:按成,交价的0。5%征收   2、契税1653:97年10月1日前购买的房屋按交易金额6%征收;97年10月1日至99年8月1日购买的按交易金额的3%征收;(代征)99年8月1日后购买的按交易金额的1。5%征收。(代征)   3、书证费:10元、证;   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收5元;   5、印花税:按成交金额的千分之0。5。(代征)   (二)卖方交纳   1、个人所得税:出售满五年唯一住房的,按申报价的1%征收,不满五年的,按申报价与房屋原值的20%征收;   2、营业税:满五年的房屋,普通住宅免收营业税,非普通住宅收差额的5。6%;不满五年的,全额5。6%;   3、交易服务税:按成,交价的0。5%收取。注:如申报成,交价低于,市场价的,按评估价计价征税费。   (二)房屋所有权赠与登记的:1、契税:房屋价值的3%(代征)[97年10月1日前赠与的按6%计征];2、印花税:房屋价值的千分之0。5(代征);3、交易服务费:房屋价值的1%;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加5元;5、书证费:10元、证。   (三)单位房屋买卖的:1、交易服务税:按成交金额各收取0。5%;2、契税:97年10月1日前按成交金额6%计征,97年10月1日后按成交金额3%计征(代收);3、书证费:10元每证;   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收5元;5、印花税:按成交金额千分之0。5(代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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