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合同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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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一种协议,地役权是物权的一种。他具有可支配性,即能够转移。地役权被侵害,可以请求法院要求获得赔偿。 我国物权法规定:1、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2、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利用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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